主页 > 出口百科 > 口罩出口 > 口罩不合格的牌子有哪些_所有可能95口罩都是合格的吗

口罩不合格的牌子有哪些_所有可能95口罩都是合格的吗

谭剑 2023-08-22 15:12

导读:⒈1月27日,正值大年初三,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反映,市南区某文具店销售涉嫌假冒“3”品牌口罩。 ⒉云南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位于费县路的

⒈1月27日,正值大年初三,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反映,市南区某文具店销售涉嫌假冒“3”品牌口罩。

⒉云南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位于费县路的文具店大门紧闭,拨打店主的手机关机,询问周围邻居也都不知道店主去向。

⒊1月28日晚,市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位于案发地周边的3个市场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迅速集结,按照事先侦察到的店主开设的3处商店进行布控。

⒋当晚,店主终于出现,执法人员连夜对该店三处经营门店现场调查,查获涉嫌侵犯“3”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1462个,货值元。

⒌经3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该店出售的口罩,均为假冒产品。

⒍针对该店销售侵犯“3”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的行为,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经于2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⒎2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青岛某公司进行执法调查。

⒏经查,供货商李某于1月24日、1月28日分两批供货给该公司“3”标识口罩2万余个,初步查明涉嫌假冒“3”注册商标。

⒐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与公安机关联动,依法查办该案。

⒑1月27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反映崂山区好速派便利店涉嫌销售假冒“3”口罩。

⒒经查,该便利店负责人韩某从微信号为“百货王”的供货商手中购进假冒“3”口罩。现场检查发现涉案口罩共3500个,进价共计5600元,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剩余的181个口罩当场扣押。

⒓目前,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崂山区好速派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3”口罩案已经立案调查,并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⒔1月29日,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友微博举报,在即墨区有药店销售涉嫌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

⒕执法人员对涉案辖区内的药店逐一核查,发现青岛宏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

⒖经初步核查,该店于1月24日从一上门推销的私人手中购进该批口罩,共购进10袋,每袋内含10小袋,每小袋20片,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已全部销售完毕。

⒗该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⒘1月23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反映线索,与市北区公安局市北食药环大队联合行动,在普集路一诊所查处销售过期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现场扣押涉案物品过期一次性医用口罩340个。

⒙目前,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诊所涉嫌销售过期二类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⒚2月1日,胶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局线索,胶西镇有人涉嫌销售假冒“3”口罩。

⒛经调查,胶西镇付家村苑某友于2019年夏从原胶南市人民路市场进“3”口罩6000个,2020年1月22日销售给胶西茔子村高某阳。高某阳已销售4000个。

经与“3”生产厂家沟通,苑某友、高某阳销售的“3”口罩确系假冒伪劣产品。

目前,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苑某友、高某阳涉嫌销售假冒“3”口罩案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26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反映线索,查处青岛海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七连锁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涉案物品共计50个。

1月26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立案调查。1月31日下达处罚告知书,拟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元,顶格罚款5000元。

2020年1月21日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调查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哄抬价格等违法案件68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件。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口罩成了当前最紧俏的商品,一方面是95口罩“一罩难求”,另一方面市面上还有95、99、100、系列、系列、口罩、口罩、94口罩……这些口罩有什么区别?跟95相比防护作用咋样?。

丁寿滨是青岛海关商品检验处商检一科科长,疫情期间,他用专业知识梳理了一份“疫期口罩小科普”,并委托记者给市民在选购口罩、自我防护时提供一些参考。

根据适用标准不同,口罩可分为医用口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普通口罩三类。

医用口罩“家族”庞大,总的来说,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95、99、95都能达到1级过滤,还分型号。

相信在近期的新闻中,“医用防护口罩”这个词耳熟能详,丁寿滨介绍,这种口罩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相关要求,适用于医疗环境工作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挡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的自吸过滤式医用防护口罩。

医用防护口罩按照,采用“1级”“2级”和“3级”的说法来表示过滤效率等级(如下图)。

还提出了“合成血液穿透”的要求及“表面抗湿性”的参数要求,明确了医用防护口罩对血液体液等液体的防护效果。

一般而言,“1级”就可以达到95、95的过滤效率。

另外,当前关注的95口罩,是符合美国国家职业安全研究所()的42 84-1995标准要求,包括95、99、100以及系列、系列等。

达到医用标准的95口罩可以用于医疗机构防护用,如3公司生产的符合95标准的口罩有10余种,但其中只有1860(儿童版为1860)和9132两种型号是医用防护口罩,另外2042及2042型号可作为医用外科口罩。

医用外科口罩,符合医药行业标准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相关要求,适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所佩戴的一次性口罩。

用于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颚,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体液、颗粒物等直接透过提供物理保障。

该类口罩一般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达到30%以上,对细菌的过滤效率要达到95%以上,此外,对合成血液穿透性的要求,一般会将口罩分为三层:内部吸水层,中间过滤层,外面防水层,每一层都有特别的作用。

普通医用口罩,符合相关注册产品标准()或医药行业推荐性标准/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相关要求,适用于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颚。

主要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一次性口罩,一般无法保证对病原微生物、粉尘的过滤性,在医院中一般用于常规护理,用于阻隔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日常交叉感染。

、94口罩都可以,但不用于医疗机构。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相关要求,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防护用品,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汽,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

其中,口罩主要用于化工行业,不适用于民用。

口罩根据其对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性能,分为90、95、100。

这其中,95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性能达到95%以上,但是口罩、口罩由于没有防渗透的要求,不能用于医疗机构防护。

韩国94口罩,近期在国内较火,记者的朋友圈里已经有不少代购在叫卖。

丁寿滨介绍,这种口罩是按照韩国制定的标准生产的,该标准下的口罩对于直径0.4μ的颗粒不合格物过滤率大于94%,。

因此,从过滤性、防护性来说,94口罩同95类似,但94口罩并不是针对医用标准,不能用于医疗机构防护。

普通口罩包括棉布口罩、合成纤维口罩等,这类口罩没有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在于防寒保暖,避免冷空气直接刺激呼吸道,但几乎没有任何防尘防菌效果,在流行病高发期和雾霾天气,这类口罩几乎没有作用。

◆半岛都市报微信(),口罩半岛记者 王媛有可能 肖玲玲口罩有可能不合格。

点头像!快速帮助

717087283

3234818751

0574-86090528

扫二维码

即享首单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