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口包装要求_海关口罩出口规定
谭剑 人 2023-08-23 16:42
⒈海关严查民用(非医用)口罩,在查验的时候,很多产品因为包装的问题,影响了放行和被扣货。那么怎么样的包装才算合格的包装呢?。
⒉不管你是中文,还是英文,日文,法文,德文……什么外文都行,必须要标,不标就是中性产品,扣货处理,另外必须是印刷的,纸贴的无效。
⒊因为有标志的都属于医用的。美国民用(非医用)的标准是在美国注册的,与无关,凡是民用印标志全是造假。(所以有民用的,现在海关查一票就扣一票)。
⒋如果有标志就意味着美国医用标准,但执行标准是我国民用口罩的话,就有矛盾了。
⒌的非医用技术标准是:149-2001 1:2009。
⒍95非医用技术标准是:2626-2006。
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生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技术标准、材质、产生厂家等信息必须齐全(不管你是中文,还是英文,日文,法文,德文……什么外文都行,另外必须是印刷的,纸贴的无效)。
⒏要么是规范的彩袋,要么是规范的纸盒。没有其他可商量的余地。
⒐4月19日,海关总署通报近期查获的第二批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典型案例。接下来海关还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⒑案例一:4月8日,黄埔海关查获广州某企业申报出口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70.6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83.8万个。经查验,实际货物为多种品牌、多个厂家生产的防护口罩(非医用),其中有10万个口罩无生产标识,部分口罩包装袋与外包装盒印制的生产标识、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均不相符,另夹藏有无生产标识的额温枪和体温计共975支。同时,还存在冒用其他公司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申报的情形。
⒒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4月17日,黄埔海关缉私局将此案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⒓案例二:4月7日,天津海关查验发现青岛某商贸公司申报出口的27吨黑铁丝中夹藏有未申报的3牌95口罩2.16万个,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4月16日,天津海关缉私局将此案移交口罩购买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⒔案例三:4月16日,北京某公司向广州海关申报出口非医用口罩64.9万个,经查验,该批口罩实际为医用口罩,报关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当事人涉嫌逃避商品检验。4月18日,广州海关缉私局对此立案调查,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⒕海关再次提醒:出口医疗物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海关将依法履行医疗物资出口法定检验的职责。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出入境快件企业、交通工具所有人和运营人等参与出口医疗物资的市场主体,在出口医疗物资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对如实申报的守法企业,海关将一如既往提供通关便利。对于通过伪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逃避法定检验,或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医疗物资冒充合格的违法、失信企业,海关不仅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⒖此外,海关还将采取下列惩戒措施,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⒗一、企业被行政立案调查的,正在申请认证高信用企业的,海关将终止认证。处罚决定作出后,处罚信息将作为企业信用管理的依据,降为失信企业的,海关将对其进出口货物采取100%查验、全额担保、不适用“两步申报”制度、不予免除查验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等惩戒措施。
⒘二、企业被刑事立案侦查的,暂停适用相应高信用企业管理措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认定为失信企业,对其采取上述惩戒措施。
⒙三、企业违法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后,海关将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将被处罚企业的违法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或联合惩戒。包括限制申请配额、限制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限制向金融机构贷款等。
⒚四、企业被处罚的,海关将向商务主管部门通报企业被处罚信息,由其暂停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海关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决定对该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办理报关验放。
⒛五、从事市场采购的企业违法的,海关将企业的被处罚信息通报商务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资格。
六、报关企业、出入境快件企业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规定的,海关在对其处以罚款的同时,将视情节暂停其报关业务。
七、海关将加大对被处罚单位违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关总署、直属海关互联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被处罚单位相关信息外,还将通过微博口罩、微信等客户端以出口及各种媒体将案件信息公之于众,使违法者无处遁行。口罩出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