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口处罚依据_大额不合格口罩案宣判
谭剑 人 2023-08-24 16:37
⒈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5月17日发布的数据,今年3月1日至5月16日,全国共出口防疫物资价值总计1344亿元。
⒉5月上旬,有媒体报道称比亚迪口罩在美遭遇‘伏击’,作为实务工作者,我们认为比亚迪的退款风波自有政治因素导致,但合同条款的安排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相关外贸企业当引起重视,在大宗国际货物贸易中,妥善安排合同条款,以免发生争议时处处于己方不利。
⒊防疫物资出口贸易合同条款有很多,例如标的物、价格、物流、货款支付、违约责任等等,本文则重点探讨至关重要的核心条款。
⒋索赔条款(含验收条款、异议期条款和产品检测条款)。
⒌一、国际贸易术语()条款。
⒍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选用的贸易术语直接决定了买卖双方在货物运输中的义务和相关费用承担,以及货物交付和风险转移的时间点,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缔约方应当先明确适用何种贸易术语。
⒎鉴于当前处于卖方市场,建议国内企业选择组(、、)术语,考虑到防疫物资的运输方式以空运为主,则一般适用条款。同时,还要注明合同中选用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版本。
⒏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对的解释: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于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或买方指定人。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但是卖方应当按照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有关购买保险的信息,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自卖方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地点交货之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对条款给出了细化方案,如果双方同意卖方按照(货交承运人)要求将货物交付集装箱码头,买方可以指示承运人在卸货时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这样,卖方就可以更好地防范风险,例如在卸货期间。
⒑·交货条件为,应根据国际商会《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解释。
⒒· 2020 。
⒓·本协议项下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是指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并与买方代表取得联系。
⒔· ‘ 。
⒕·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⒖· , , , 。
⒗·卖方在2020年5月20日前将货物交付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物运抵机场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承担在此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⒘ 20, 2020, ’ 。 。
⒙·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⒚· , , , , 。
⒛·签订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起始的货物运输合同,并完成货物装机,支付有关的运费及保险,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 , , 。
条款将风险转移时间点、费用负担的分割点约定提前了,是多联运输情形下对卖方最有利的条款,例如前段时间防疫物资在一些进口国无法办理清关手续,则产生的延误和费用就无需卖方承担。
国内与欧盟、美国关于防疫物资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存在差异,标准之争,一直是国际上的话语权之争。
出口到美国的医用口罩适用 2100:19《医用口罩材料性能标准规范》,出口到美国的非医用口罩,须取得美国检测认证。
例如,比亚迪出口给美国州政府的95口罩是非医用口罩,双方在合同中把适用标准约定为美国标准,并且把检测认证结果作为购买方的付款条件,才引发的退款问题。
出口到欧盟的医用口罩的适用法规(或指令),其中医用灭菌口罩适用 灭菌标准,医用非灭菌口罩适用标准。个人防护口罩的适用法规()2016/425,主要适用标准是149。
标准之差,并非意味着产品就是劣质的而不具备防护作用,是否达标是市场监管与流通问题,在国外疫情最严重时期,外国政府对于执行标准没有过分要求,因而中国制造出口也没有大的障碍,若一旦外国政府将政策收紧,则导致产品不能流通,进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产生退款退货问题。在这一点上,出口企业需要在谈判中提前释明,在合同条款中安排妥当。
2020年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公告要求进出口企业必须在《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中勾选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且符合双方协议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口方保证协议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进口国(地区)对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并确认接受上述产品的质量标准。
如果不能达到进口国标准,则产品流通是买方所需要考虑的商业风险。
在签订协议时,我们建议双方约定适用中国质量标准,对商品的规格、质量等的具体描述一定要详细、明确,并在协议中安排进口方承诺条款。
·产品适用标准:中国质量标准(2626-2006)。
(2626-2006)。
·买方承诺严格依照协议不将所购口罩用于医用用途,并提示第三方不可用于医用用途,如因进口方或第三方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出口方、生产厂商不承担责任。
。 , 。
部分出口产品同时符合出口国与进口国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建议把产品的检测机构和争议解决机构放在国内,请参考下文。
在国际贸易中,货款安全回流是卖方承担的最大风险,卖方市场下,我们建议企业采用电汇(/, )的付款方式,而不采用信用证(/, ),或付款交单(/, )方式。在发货人发货前,付清100%货款。这种付款方式是国际贸易中,相对卖方而言,最安全的贸易方式。
·买家采取电汇(/)方式,买家预先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到账后,卖家准备发货。
· / 。 。 , 。
建议企业制作《货物交接验收清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交接代表,双方就产品的质量、数量、标准、规格、包装等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货物交接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以免将来就质量、数量、包装等问题产生争议。
关于产品质量,如前所述,在标准适用上争取主动权,同时约定双方共同选定权威的检测机构,预先认可检测机构所出具检测报告的权威性。
根据2020年5月22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获国家级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防疫用品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全国共有63家检测机构,企业可以根据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就近选择,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卖方将货物货交第一承运人时,买卖双方就产品的质量、数量、标准、规格、包装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双方履行交货手续。
· , , , , , , 。 , 。
·买方对产品质量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履行交货手续后(含当天)3日内向卖方发出书面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质量合格。
· , 3 ( )。 , 。
·买方在异议期内就产品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后,买卖双方可将产品共同送交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检测样品从卖方工厂生产线随机抽取。
· , , ‘ 。
·产品质量是否符合中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测结果为准。
· ’ 。
争议解决条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法律适用以及诉讼(仲裁)管辖问题,管辖条款应当竭尽可能的去争取,避免在国外诉讼中付出高额的诉讼成本、陷入不利地位。
·买卖双方明确,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 。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 / 。
·本合同为中英文版本,不同语种下对合同理解、解释有歧义的,以中文版本为准。
· , , 。
/认证证书应当作为合同附件,/认证与前文所述的检测认证、149认证不同,并非是一种产品质量认证,而是一种市场准入认证出口处。
不具备/认证资格的,会导致在进口国无法清关。
目前,根据国家认监委的公开数据,国内共有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认证机构具备欧盟公案宣判告机构口罩等业务资质。目前市场上的认证机构鱼龙混杂,存在大量的虚假认证机构,防疫物资生产、出口企业应当注意识别。
以上是作者根据实践经验总结的一般防疫物资出口合同的常见必备条款,如买卖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有其他安排,例如付款条件、交货周期等,可以另行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出口企业口罩应当把握好合同履行风险,不得将明显的高风险因素或条件成就机制交给对方控制,并且切记,适用本国法律及争议解决机构。口罩案宣判出口处。
- 上一篇:口罩出口处理流程_关于口罩的处理方式
- 下一篇:口罩出口处罚标准_海关口罩出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