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口诈骗怎么处理_买口罩被骗了5万
谭剑 人 2023-08-27 08:00
⒈日前,在青岛胶州市某某工业园投资的外地客商丁先生向律援行动求助时这样反映:他原本从事装修建材生意,因为疫情,生意无法开展。2020年4月,在一位好友的热心推荐下,他们2人受邀来到位于城阳区的一家商贸公司,在听说丁先生有投资意向后,这家公司的负责人马上邀请他们到即墨某某服装产业园的一处网点处参观“样机”生产线,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口罩生产线设备”是公司专利产品,每分钟可以生产出95口罩合格产品约80-120片。如果想订购可以给予价格优惠,经过双方口头协商,最后,丁先生定购2条生产线,共计100多万元货款。丁先生随后信心满满按照参观的完整口罩生产线模式,在工业园花了8万元租了生产车间,购置了原料准备生产。
⒉没有想到,他在第一步采购设备上就栽了跟头。他购生产口罩设备的加工厂的汇款,商贸公司负责人让他打钱给日照市的一个男子银行账户。丁先生前期将100多 万元给日照市的一个男子银行账户后,购入的口罩生产线却迟迟难以交付。
⒊原本以为一切会慢慢好起来,但打款几天后,丁先生竟然发现口罩生产线到货的是“拼凑货”,机器不仅无任何说明书、保修说明和专利证书等,并且机器还缺少一些重要的零部件,根本没办法正常生产和投入使用。
⒋采购的口罩生产设备无产品说明书、保修说明和专利证书等。
⒌眼看着这些设备,丁先生心里着急,并反复督促其公司负责人安排人调试,但是,这家商贸公司一直没有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完成正常的生产调试工作。
⒍丁先生说,他先后已投入200 多万,产品却一直无法正常生产出来。原本以为这样的悲惨经历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陷阱不断,商贸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要求他支付剩余尾款和发票税金等50多万元。
⒎为减少损失,丁先生多次与对方微信或电话联系,商讨解决办法,但对方多名工作人员对购买设备的相关事宜对方已不再接听他的电话和回复信息了。
⒏盼着供货商能够安排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却一直没有人来。
⒐对此,山东传习律师事务所的冷秀礼律师认为:在买卖合同中,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是出卖方的主要义务,因此,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⒑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民法典明确规定,买受方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⒒相关的案例:2020年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面包生产机100台,合同约定乙公司必须交付质量合格的机器。在交货时,乙方承诺所有机器质量合格,但甲公司收货后发现该批机器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正常生产。后经与乙公司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甲公司只能诉诸法院,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乙公司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⒓民法典第610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⒔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⒕第61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671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⒖如果乙公司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公司的正常使用,不能实现甲公司的合同目的,则乙公司构成根本违约。此时,甲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⒗买受人在接收货物时及时验收并保留证据,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第一时间主张。同时,保留好详细的收货单据,写明货物的型号,数量,单价,以明确该批货物系出卖方交付,避免在事后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时无法举证标的物系从出卖方处购得而败诉。
⒘冷律师认为:从表面来看,机器生产产能达不到标准,有可能涉嫌合同违约。但是到底它这个机器能不能达到这个产能?是不是合格的专利产品?最主要的还是看相关的调试,以及是否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鉴定机构做检测。如果说做检测或者鉴定达不到这个合同约定的产能,它就是一个明显的合同违约。
⒙合同违约之后,对于合同双方来说,特别是守约方,他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让厂家退货,然后让对方承担必要的损失。
⒚另外,采购口罩机设备,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具体的交货日期、交货方式、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等详尽条款。在发现对方逾期履约或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时及时提出书面异议。要注意保留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往来邮件等日常沟通证据以确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及履约过程。
⒛此外,如果在交付的口罩设备(包括打片机、切带机、合缝机、订耳机、鼻梁机)上没有任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更没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等相关标注,则可能是涉嫌假冒伪劣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也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合同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焦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来自山东、广东、安徽等地的5家口罩机买主来到辖区一家口罩机卖家企业讨要说法。这些买家纷纷向民警诉苦:十多天前,他们以每台36万元的高价购买了黄某等人的口罩机,然而,机器买回去却并不能正常生产。
焦溪派出所民警在调处过程中发现,这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买卖口罩机纠纷,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发现,骗了贩卖口罩机的黄某等人以高价出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口罩机。
常州市公安机关认为,黄某等人其行为已经构成在防疫期间以明显高于成本价的价格倒卖防疫物资口罩机,对社会市场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律师看来,疫情暴发后,一些公司和个人劣质口罩机的销售手法和常州市这起案件可能如出一辙。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受害商家多,销售金额高。其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牟取暴利等做口罩法,可诈骗能会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刑事犯罪,应引起相关机关的重视,具体涉嫌罪名应以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判为准。口罩诈骗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