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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培训资料_口罩卡背景

谭剑 2023-08-28 13:55

导读: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⒉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公众科学

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⒉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疫情防控组。

⒊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

⒋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指引。

⒌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⒍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⒎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⒏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⒐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⒑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⒒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⒓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⒔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⒕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⒖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⒗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⒘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⒙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95或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⒛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口罩。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

本口罩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背景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培训资料4月版)》解读问答口罩培训资料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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