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出口查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管理办法)
谭剑 人 2023-08-08 00:26
农产品出口查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查验管理,保障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抽样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出口的食用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谷物、油料、蔬菜、水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
三、抽样方式
1. 随机抽样:根据出口农产品的数量和种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样。
2. 定向抽样:对于特定的农产品,如有疑似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可以进行定向抽样。
3. 抽样地点:抽样地点应选择在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等环节,确保抽样的全程监控。
四、抽样标准
1. 抽样数量:根据出口农产品的批次和规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抽样数量。
2. 抽样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3. 抽样时机:抽样时机应选择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中,确保抽样的全程监控。
4. 抽样人员:抽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五、抽样程序
1. 抽样准备:抽样前,抽样人员应核实抽样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等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2. 抽样操作:抽样人员应按照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操作,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抽样封存:抽样完成后,抽样人员应将样品进行封存,并填写相关的抽样记录,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数量等。
4. 抽样送检:抽样人员应将样品送交相关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抽样结果:抽样结果应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等相关方,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抽样监督
1. 抽样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抽样监督机构,负责对抽样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抽样监督人员:抽样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监督工作。
3. 抽样监督程序:抽样监督人员应对抽样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抽样准备、抽样操作、抽样封存、抽样送检等环节。
4. 抽样监督记录:抽样监督人员应填写相关的抽样监督记录,包括抽样监督时间、地点、人员等。
七、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