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贸易特点及基本形式介绍
陈丽娜 人 2020-07-10 10:24
信托贸易
信托贸易是指接受他人委托,经营代办购销业务的一种经济行为。
信托贸易基本形式
信托贸易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为一种贸易形式具有存在的客观性,而作为信托贸易的具体形式,却决定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各国的具体条件。
我国目前贸易的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
一是贸易货栈
其经营职能是沟通行情,畅通渠道;
牵线搭桥,组织交易;拾遗补缺,互通有无;吞吐商品,平抑物价;
协调产销,活跃市场。
其经营方式是居间性、服务性的,主要从事贸易劳动活动。
它自身的经营力量和联系广,信息灵敏、反馈快、交易灵活,购销方便,服务周到等特长,
一面组织产销直接见面成交;
另一方面,运用函电等现代通迅手段为顾客代购代销。
为便利业务的开展,还为顾客提供仓储条件,代办运输业务,有的设置旅店、食堂,为顾客提供生活方便。
同时,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规模不同的物质交流会和商品展销会,沟通城乡物资交流。
其商品经营范围主要是干鲜果品、干菜调味晶、日用杂品、废旧物资、小农具、土特产品等,还可以经营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外的产品。
其价格管理则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本着有利促进生产,活跃市场,兼顾买卖双方和消费者利益的原则,随行就市,按质论价,贸易货栈在地理位置上,
第一,设在农村土特产集中的大集镇;
第二,设在物资集散市场的中、小城市;
第三,设在销售量大的大城市。
这些贸易货栈,起着集中、中转、销售商品的作用。其类型分为综合性贸易货栈和专业性贸易货栈,而以综合性为主。
二是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又称为期货市场,这是一种大宗商品的买卖场所。
在资本主义国家是一种愿意承担商品价格涨落风险的人通过中间人(经纪人)而进行互相交易的场所。
在商品交易所交易的商品,绝大部分是农产品。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工业的发展,许多重要的矿产品,也经过专业性的商品交易所进行交易。
三是代理商
这是一种受卖方委托进行代销代营商品的贸易形式。
它作为企业的代理者,通过推销商品、反馈市场信息,有利于加速商品流通过程,是商品经济发展存在的较为普遍的形式。
代理商有三种类型:
第一,委托代理商,也叫包销商。
其特点是通过签订合同,独家接受委托经营代销商品,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在同时间、同地区供货单位不得另找销售和委托单位:
第二,承受代理商,也叫经销商。
它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同时承受多家企业推销商品,不负责盈亏,只按代销经销数量或金额提取一定的费用或回扣;
第三,普通代理商,主要指商品交易的介绍人或零售户,按交易额提取一定比例的酬金。
信托贸易特点
(1)信托贸易是一种居间性的贸易,一般来说对交易双方的经营效益不直接承担经济效果,只起到穿针引线、搭桥挂钩、为交易双方说合折衷的作用,媒介商品交换,是生产和消费的中介,是贸易职能的重要表现。
(2)信托贸易是一种风险较小的贸易。
信托贸易一般自己不直接经营商品业务,只从居间贸易中取得必要的佣金,效益取决于成交数量、次数和金额,不承担市场由于价格涨落而经受的风险。.
(3)信托贸易是一种信息面广的贸易。
信托贸易是沟通城乡、连接产销的中间贸易,联系四面八方,接触面广,信息量大,是信息集结和反馈的中心。
充分利用信托贸易这一特点,广泛搜集商情,经常注意国内外市场动态,不仅有利于信托贸易本身的业务发展,也有利于调节商品供求,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4)信托贸易是一种经营范围广泛的贸易。
既有代销业务,也有自营业务;既可以提供商品,也可以提供服务;既可以提供场所,也可以提供商品信息;
既有现货交易,也有期货交易和定期交易;既可以代购、代销、代存、代运,也可以直接售卖、委托出售。
形式多样,灵活方便,范围广泛,是一种具有广泛发展前途的贸易形式。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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