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退款一部分还属于诈骗吗_退货不退款属于诈骗吗
谭剑 人 2023-08-30 00:33
⒈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面加强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⒉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快速组织侦破一宗利用肺炎疫情发布虚假口罩广告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该案是广东省侦破的首宗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⒊1月28日,潮州警方接事主报案称,有人在微信群利用肺炎疫情,以售卖95口罩为幌子发布虚假口罩广告,收取费用后将受害人微信“拉黑”实施诈骗。
⒋鉴于案情恶劣,为有效打击犯罪、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潮州市公安局迅速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研判,专案组根据案情反映和调查情况,快速锁定了嫌疑人张某龙(男,18岁,居住于广东惠州),并第一时间将案情和研判结果上报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
⒌在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协调组织下和有关互联网企业的协助下,潮州市公安局会同惠州市公安局开展落地侦查工作,于1月28日21时许在惠州市惠阳区抓获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张某龙,现场缴获涉案手机及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⒍据查,张某龙共实施涉疫情电诈3宗、涉贷款电诈2宗,涉案金额近40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⒎任何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疫情当前,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网上购买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要到正规购物网站,提到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⒏1月26日,广州反诈中心接到一宗虚假兜售医用口罩的警情,事主称当天下午16时许在白云区鹤龙街某酒店内玩手机时,看见微信群内有人发布售卖医用口罩的消息,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商定500个医院口罩价格为4500元,事主用微信付款后发现对方将其删除好友,才恍然醒悟自己被骗。接警后,广州反诈中心立即拦截止付涉案银行卡账户,成功为事主挽回3000元损失。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⒐1月29日凌晨,潮阳公安分局文光派出所接报一宗诈骗警情:1月25日,受害人姚先生添加了一位自称是批发口罩的微信网友,并提出希望向对方购买到一批口罩。
⒑1月27日,受害人姚先生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3600元后,对方并未按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向姚先生交货,姚先生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⒒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快速研判、快速出击,仅用17小时便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在云南省曲靖市的落脚点。在云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⒓1月27日晚,事主胡某致电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称其于1月24日在网上购买4000个防疫95口罩,付款人民币元后被“拉黑”无法联系。
⒔接警后,深圳警方立即组织反诈中心迅速破案,快速消除防疫隐患。经过30余小时的连续侦查落地,反诈中心成功摸排出位于中山市的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资金追查发现已在中山市取现。
⒕1月29日17时,深圳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中山市,通过多方部门大力协助下,成功在中山市抓获嫌疑人梁某,其取现的诈骗资金也成功追缴。
⒖经初审,其对贩卖口罩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⒗1月30日,深圳警方接事主报案称,其于1月27日在朋友圈发布求购口罩消息后,一名男子通过微信主动与其联系,经商谈,双方约定于1月30日在深圳当面交货。在事主从揭西赶来深圳购买口罩的途中,对方提出要先交定金,事主通过微信转账8000元人民币后该男子突然失联,并将事主微信“拉黑”。
⒘根据打击涉疫情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深圳市公安局迅速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研判,快速锁定嫌疑人张某健。案情上报省公安厅后,在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指导下,1月31日13时许,深圳警方组织开展收网行动,在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某住房将嫌疑人张某健抓获归案,现场缴获涉案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⒙经查,张某健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⒚1月30日,珠海市公安局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导协调和上海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用7小时快速侦破一宗网上购买医用口罩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毅(男,27岁,暂住上海市),成功止付赃款50万元。
⒛1月26日,家住珠海的小玲(化名)通过微信与一名自称供应商的人联系购买医用口罩。从26日至28日,小玲向对方账户分13笔共转账130余万元。
但对方却始终不发货,小玲的退款要求亦遭拒绝。
1月30日15时许,怀疑遭到诈骗的小玲来到香洲分局梅华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珠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布置市反诈中心紧急启动资金追查止付措施,成功止付赃款50万元。
在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指导和上海市公安机关协助下,1月30日22时,在上海市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毅。
1月31日,汕尾市公安局接到涉疫情诈骗举报相关线索,一名群众反映自己通过微信网络平台“线上交易”购买口罩时,向一名陌生网友转账300元,后发现已上当受骗。
得知情况后,汕尾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汕尾市反诈中心联合网警支队快速作出反应,办案人员经过细致调查、严密排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某及其落脚点。2月1日20时许,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汕尾市城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
虚假售卖特效药、医用口罩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会在网上散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特效药和医用口罩信息,等有人上钩后就会诱骗对方购买,还会以先付款后发货为由要求转账,付款后骗子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以退改签为由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会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毒名义对外散布将机票、火车票退票改签的虚假信息,诱导用户拨打不明电话或点击不明网址链接,从而套取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个人信息,转走钱财。
以捐赠的名义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属于、手机冒用红十字会或民政等部门的名义,发布防控新型肺炎“献爱心”捐赠的虚假信息,利用对方的同情心来行骗。
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诈骗分子可能会冒充商家客服、快递客服以新型肺炎、企业复工推迟、快递滞留等为由实施诈骗,当你收到此类信息和电话时,千万不要轻信,应立刻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谎称亲友感染病毒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会冒充亲戚、朋友来电称患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隔离,并以救治、缴纳住院费等为由要求对方转账。
截至2月1日20时,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退款104名诈骗。诈骗属于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