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许可证申领须知详解
陈丽娜 人 2020-07-10 13:27
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
进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进口商:应填写经外经贸部批准或核定的进出口企业名称及编码。外商资企业进口也应填写公司名称及编码;非外贸单位进口,应填写“自购”,编码为“00000002”;如接受国外捐赠,此栏应填写“赠送”,编码为 “00000001”;
收货人:应填写配额指标单位,配额指标单位应与批准的配额证明一致;
进口许可证号:由发证机关编排;
进口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一般为一年(另有规定者除外);
贸易方式:此栏的内容有: 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际租凭、国际贷款进口、国际援助、国际招标、国际展销、国际拍卖、捐赠、赠送、边境贸易、许可贸易等;
外汇来源 此栏的内容有:银行购汇、外资、贷款、赠送、索赔、无偿援助、劳务等。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租赁等填写“外资”;
对外承包工程调回设备和驻外机构调回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公用物品,应填写“劳务”;
报关口岸:应填写进口到货口岸;
出口国(地区):即外商的国别(地区);
原产地国:应填写商品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国别、地区;
商品用途:可填写:自用、生产用、内销、维修、样品等;
商品名称和编码:应按外经贸部公布的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填写;
规格、型号:只能填写同一编码商品不同规格型号的4种,多于4种型应另行填写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单位指计量单位。
各商品使用的计量单位由外经贸部统一规定,不得任意变动。
合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规定计量单位的不一致时,应换算成统一计量单位。
非限制进口商品,此栏以“套”为计量单位;
数量:应按外经贸部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单价(币值):应填写成交时用的价格或估计价格并与计量单位一致。
进口许可证种类
按许可证有无限制,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1)公开一般许可证(open general licence):它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凡列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此证,即可获准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specific licence):进口商必须向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政府有关当局逐笔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口。
指为实施进口许可证制度需向有关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书或其他文件(为了海关目的的要求除外),作为进口到该进口方海关管辖地区的先决条件的行政程序。
发放进口许可证是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的一种措施。是进口获得批准的证明文件之一。
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许可证和非自动许可证。
自动许可证不限制商品进口,设立的目的也不是对付外来竞争,它的主要作用是进行进口统计。
非自动许可证是须经主管行政当局个案审批才能取得的进口许可证,主要适用于需要严格数量质量控制的商品。
非自动许可证的作用有:管制配额项下商品的进口;
连接外汇管制的进口管制;
连接技术或卫生检疫管制的进口管制。
只有取得配额、取得外汇或者通过技术检查和卫生检疫,才能取得许可。
进口许可证极易被乱用而成为贸易壁垒。
根据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的关系,进口许可证可分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和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3)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先规定有关商品的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商人申请发放许可证。
(4)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主要根据临时的政治的或经济的需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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